河浊水臭谁是罪魁祸首? 海南揪出违法排污企业
海南城市内河水质令人担忧,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私设排污口是原因之一。图为海口市美舍河。 资料图片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李拉 通讯员 周晓梦 刘操
■编者按
在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岳平眼中,海南的城市内河水质虽然没有恶化,但也不理想。环境监测数据也证实,海南内河水质状况令人担忧。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私设排污口排污等是主要原因。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日前组织开展“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花样繁多,而且存在屡罚屡犯的问题。
要改变这一现状,不仅需要严惩企业违法行为,更要让企业切实感受到环保压力。
以生态环境优美著称的海南省,正在面临水污染的挑战。今年第一季度海南省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显示,三亚市、文昌市、五指山市、东方市、澄迈县和屯昌县6个市县的城市内河水质达标率为0%,海口市城市内河水质达标率为11.1%。
据悉,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私设排污口排污,是造成海南省内河水质不佳的原因之一。4月中旬,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力图从源头治理水污染。截至5月底,专项行动排查梳理出各类违法排放水污染物企业136家,共计处罚金304.35万元,立案136家,对76家企业发出处罚决定书。
同时,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对5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分别为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私设暗管偷排、海南思远食品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废水和违反“三同时”制度、海南高远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新台胜实业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废水、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贫矿新选项目重金属超标排放。
违法排污花样繁多
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私设排污口排放水污染物
半个月前,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在“全省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会议”上,通报了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私设暗管向外环境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今年2月中旬,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酒精废液浓缩罐私设活动开口,并使用软管连接向外抽取浓缩液,用于有机肥料实验。由于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浓缩液向外排放,造成环境污染。酒精废液渗漏污染周边环境并流入珠碧江,造成一般污染事故。
6月9日上午,记者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的工作人员来到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厂内的机器设备虽已停产多日,但酸臭难闻的气味仍弥漫在四周空气中,在距离酒精废液存放池10米左右的地方,气味愈加浓烈。
记者在现场看到,酒精废液池是一个露天泥坑,并无任何防雨防渗措施,池子里的液体呈墨黑色,泥坑液体水位线周边的土壤也被染成了黑色,池中还飘浮着树枝、木棍、塑料瓶等杂物。
“当时我看到河沟里的水泛黑色,味道酸酸的,很难闻。”白沙县邦溪镇大米村委会四队村民陆伟(化名)回忆说,今年2月13日,他发现村庄旁边的河沟有不明黑色液体流入,不仅味道刺鼻,而且河水里还产生一些白色泡沫。村民猜测这些黑色液体是从酒精厂流出来的。
白沙环保部门的查处证实了村民的猜测,酒精厂私设暗管向外环境排放废水,并发生酒精废液渗漏。
有偷排行为的企业不仅这一家。环保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发现,通过私设暗管等方式规避环保部门监管偷排废水的企业有7家。偷排已是违法,更有企业顶着偷排、超标等多项“罪名”在生产。
海南思远食品有限公司自2009年投产以来,未依法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并一直违法生产;产生的废水未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排放污水中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均超国家规定标准。
因为存在这些违法排污行为,海南思远食品有限公司被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挂牌督办。记者近日在这家公司看到,厂区内污水管道上方的水泥板已被搬开,里面全是灰色油腻、夹杂乳白色絮状物的液体,散发着一阵阵泔水腥臭味,与周边绿树红花的景象格格不入。
这家公司主要从事鱼虾生产加工,清洗和加工鱼虾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通过雨水管网从企业私设废水排放口排出,然后汇集到附近头板村的农灌水利渠,沿着水利渠流到文澜江。
去年2月和9月,受化学需氧量影响,文澜江多莲取水口水质为Ⅳ类,不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是疏忽还是故意?
私设暗管称工人疏忽,5宗挂牌督办典型案件3家企业整改不理想
面对一条条“黑水河”、“臭水沟”,面对一片片变色的河湖水面,加大水环境执法力度的呼声日益强烈。
4月中旬,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这被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岳平称为近年来环保部门最严厉的一次打击行动。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在现场督办南大洋酒精厂案件时指出,其“1.2万立方米的高浓度酒精废液是最大的隐患。如整改达不到要求,就不能恢复生产”。
据大洋酒精厂经理李宗洲介绍,他们将对剩余的1.2万立方米酒精废液进行焚烧处理。而对于私设活动开口并使用软管连接向外抽取浓缩液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另一名负责人予以承认,但称“那是工人疏忽导致”。
不管理由是什么,其行为已构成“私设暗管向外环境排放废水”违法行为。5月8日,白沙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依法向木棉酒精厂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0万元。
“环保部门已责令酒精厂停产整治,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现正在办理移交公安机关的手续。”白沙县国土环境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陈向明说。针对企业偷排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目前来看,5宗挂牌督办的典型案件中,定安的两家企业已整改达标,白沙、临高和昌江的3家企业整改效果并不理想。”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这些案件重点督办并实施行政处罚、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企业为何屡罚不改?
违法成本低是痼疾,按日计罚才能让企业感到压力
在此次“全省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的5家企业中,海南新台胜实业有限公司和海南高远食品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被处罚的次数分别是7次和6次。
上个月罚了这个月还不改,企业超标排放的“毛病”屡次发作真的没法治?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处室负责人认为,违法成本低导致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引导下,宁可选择违法、承担相对轻微的法律责任,也不愿履行污染防治的法定义务。这成为环境违法案件频发、违法排污企业屡罚屡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海南省生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环保法实施后,这些问题有所改善。比如按日连续处罚制度打破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的限制,使‘罚无上限’,对违法排污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把高悬的利剑。”
“在被责令整改期间,我们压力非常大,按日计罚对公司来说绝对是承受不起的。”海南新台胜实业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经理王智明说,经过整改,他们公司排放的污水在5月经定安环保部门检测已经达标。
“开展专项行动非常有必要,而且通过此类专项行动可以梳理海南水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综合室副主任江美凤认为。
“严厉打击突出水环境违法行为的行动远没有结束,这仅仅是开始。”岳平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非常大。通过严厉打击突出的水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促进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提升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
破水环境治理难题需全民努力
边保护边治理,正在制定“水十条”落实办法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被挂牌督办的5家企业中,3家企业涉及水产品加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中明确,要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要求包括农副食品加工在内的行业要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据岳平介绍,海南省正在制定“水十条”的落实办法,“怎么管,怎么治都会细化”。据江美凤透露,海南将会根据自身水环境存在的问题确定具体措施、牵头部门、指标等。
“改善水环境,海南省将着力抓两头,边保护边治理,力保大江大河的优良水质,整治恢复已被污染的水体。”岳平指出,海南将对水质较好的河流抓好保护,重点整治污染较重的河流及干流河段、黑臭水体,避免污染后再治理付出巨大代价。
江美凤表示,每年国家都会下达每个省份年度总量减排指标,海南省再将减排指标分解到各个市县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如果减排指标没完成会被约谈。
5月11日,首次海南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约谈会召开,多个市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县)长和企业代表因未完成2014年度相关的环保任务、相关的职责没有履行到位被约谈。
此外,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污染物防治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加强工业污染源监测体系规范化建设和运行监管,强化对自动监控系统运营公司和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促进排污企业尤其是国控企业规范运营,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谁也离不开水,治水护水也应由部门治理转向全民治理。”岳平呼吁公民参与到水环境治理、保护中来。他指出,城市内河污染与人们日常行为不无关系,水环境治理应是一场全民治理战役,环境问题关系着每一个个体,需要全民的力量参与。
岳平表示,海南省将加强对城市内河的监测,并加大信息发布力度,“让老百姓知道自己所处的环境是什么样儿的”。
■背景分析
海南内河水质堪忧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李拉 通讯员 周晓梦 刘操
工业污水、生活垃圾、城市面源污染、城镇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诸多污染源造成城市内河水体不能承受之痛。
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的《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海南省水环境质量状况的报告》显示,监测部门对全省18个市县县城以上城市(镇)建城区内的28条城市内河(溪、沟)和4个内湖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全省城市内河总体水质中度污染,水质达标率仅51.4%。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日前发布的《2014年海南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海口市区的龙昆沟入海排污口全年监测均超标排污,主要污染要素是粪大肠菌群,这一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的要求。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综合室副主任江美凤告诉记者,海南省主要江河及湖库水质保持优良,但城市内河、部分入海河流水质始终没有得到改善。
今年年初,海口美舍河河段出现了水葫芦疯长的现象,被污染的水体、富氧化的水源给水葫芦的生长添加了“催生剂”。
在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岳平眼中,海南的城市内河水质虽然没有恶化,但也不理想。
岳平说,按照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城市内河、内湖的水质至少应达到Ⅴ类水质标准,按照国际旅游岛的严格要求,城市内河、内湖的水质最好要能达到Ⅳ类水质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内河水质均为劣Ⅴ类。
“一些市县城市水体长期处于污染状态。”岳平指出,海南省部分入海河流河口水质状况也存在问题。今年第一季度监测报告中显示,文教河、文昌河等部分河流的河口断面水质为轻度污染,水质常年较差,东方市罗带河的河口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工业污水是水环境的“毒瘤”,而城市生活污水、城市面源和垃圾、废弃物等,则是将城市河流变成臭水沟的“幕后黑手”。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由于土地利用结构和格局切断了城市水系,导致水系不畅通,河流无来水补充,所以水质污染状况也难以改善,内河越发黑臭。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也同样困扰着海南水环境治理工作。目前,海南省已建成36座污水处理厂,覆盖县城和工业园区,但多数管网配套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此外,绝大部分人口较为集中的镇和农场场部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