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定青山不放松 一江清水向东流 —— 青海奋力开启“十三五”新征程述评之三
甘冽的三江清流滔滔汩汩顺流直下,润泽着华夏大地千万儿女;
透净无瑕的蓝天触手可及,向世人肆意展现着“青海蓝”;
放眼望去,叠翠山峦绿影交织,野生动物悠然自得。
为这一江清水、一抹蓝天、一片绿意,青海肩负起捍卫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在“十三五”启航之际,“生态保护优先”成为青海发展蓝图中的“关键词”和“发力点”,以一年为期,向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交出了一份“绿色答卷”。
这一年,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二期工程、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齐头并进,为青海叩开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大门,五大板块治理工程,“碧水蓝天行动”“家园美化行动”持续开展,2016年1月至10月,西宁、海东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3%,全省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8.2%……
这是一个全新的历史起点,青海摩拳擦掌,迎接挑战。
制度统领 扎实推进生态领域体制改革
保护好生态,对青海来说不是包袱而是机遇,既是服务全国大局的需要,也是青海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随着中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把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青海的决策者深谙,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
唯有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才是青海面向未来的战略抉择。
为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维护国家生态安全,2016年3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后,4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方案》明确,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选取12.31万平方公里的典型代表区域划入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范围涉及我省果洛、玉树两个藏族自治州4个县,下设黄河源、长江源、澜沧江源三个园区,将于此探索更有效、科学的生态保护新模式,力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赢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选择在三江源头典型和代表区域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这是继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之后,又一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对加快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历史进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使命重大、任务艰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具有牵引性示范性的重要举措,成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的最大亮点。
白驹过隙,一年为期。创新了体制、形成了机制、实施了项目、建立了制度、培训了人员、开通了网站、发布了标识——2016年以来,我省把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体制试点改革作为“天字号”工程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一年夯实基础工作”基本完成。
随着生态工程的逐步推进,后期生态效益会更加明显。与此同时,我省正在编制完成《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和《青海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五大板块”筑牢青海绿色发展的生态之基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2016年,青海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统筹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顶端设计和工程支撑并举,算好“绿色账”,走好“绿色路”,打好“绿色牌”。
这一年,我省积极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0.5亿元。实施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做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工作。
同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三江源、祁连山重点生态功能区20个县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修编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柴达木地区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等规划,会同编制42个县级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规划,具有青海特点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四梁八柱”不断健全。
在总结一期工程10年经验的基础上,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暨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正式启动,标志着三江源生态保护踏上了新的征程。
二期工程规划治理范围扩大到整个三江源地区,并且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投资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对于青海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从一期15.2万平方公里扩展到39.5万平方公里,并将工程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承接转移发展区三个功能区。总投资翻了一番多,达到160.6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0月底,我省已累计完成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投资达8.1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5%。在已投资的8.1亿元项目中,包括封沙育草、封山育林、人工造林、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湿地保护、黑土滩治理、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生态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森林有害生物防控、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生态监测、宣传教育和培训等一系列项目。
由此,青海成为全国生态工程项目实施最多的省份。截至目前,我省已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牧还草、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等一系列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三江源区、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区成为全省三大项目实施区。
精准发力 环境综合整治大步向前
建设“天蓝、地绿、山青、水秀”的绿色家园,青海已然迈出大步。
2016年,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治理。实施“碧水蓝天行动”“家园美化行动”,继续建设一批美丽城镇,再建设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和生态文化产业,积极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种养、加工、商贸、光伏等产业……“绿水青山”是青海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四个扎扎实实”的具体实践中,青海精准发力,为使青海成为“美丽中国的亮丽名片”而矢志不渝探索奋进。
“省委副书记任组长,2名省委常委和2名副省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4位副省级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察工作。其规格之高、要求之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2016年岁末之际,一场前所未有的“高规格”环境保护督察行动吹响了号角。
自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底,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受理举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方式方法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成为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制度保障,全面提升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省委省政府高规格成立了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4个督察组,分别由4位副省级领导担任组长。主要针对全省各市(州)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下沉至部分县(市、区、行委)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园区。同时,对8个负有生态保护职责的省直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一并督察。其他未列入督察对象的相关部门依据《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及时整改。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杨汝坤表示,青海“家园美化行动”在已整治全省46%的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的基础上,2016年,我省投入资金2.55亿元,在8个市州22个县区的500个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使全省全覆盖县区达到25个。重点解决三江源国家公园和环青海湖地区、东部城市群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问题。同时,安排资金1亿元,深入开展国省道铁路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在全省8个市州46个县(市、区、行委)和青海湖景区,清理残垣断壁、建筑垃圾、白色污染,整治乱倾乱倒、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环境“脏乱差”问题。(张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