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龙厅长对三江源区水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提出明确要求

30.07.2014  19:30

              7月28日,省水利厅召开三江源区水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工作座谈会,在听取了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所长王建华从补偿依据、补偿模式、补偿标准和推进实施等方面作的汇报后,陈兴龙厅长对水资源所的研究工作表示感谢,并予充分肯定,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陈兴龙厅长指出,三江源区水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工作着手早,是顺应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战略部署,推进“生态立省”和“三区建设”主动作为的表现。研究过程中融入了许多新的精神和理念,更加具有现实意义,成为青海水利、经济及生态领域的重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将是综合的、可持续的。中国水科院与省水利厅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2013年双方又签订了《科学技术合作框架协议》。项目研究过程中,对相关信息、政策、机制、部署、观点等进行充分沟通,是深化合作的具体实践。水科院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成立了研究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研究深、作风实、效果好,成果基本达到了上报的条件和转化为具体效益的基础。要求编制单位按照“黄河模式”计算长江、澜沧江源区输出水资源对下游经济效益的贡献,提高三江源区水价值统计口径的完整性、一致性。研究并补充水公共服务在整个公共服务与改善民生领域所占的比重,增强补偿标准的说服力;结合当地特点,既要突出在三江源区开展水生态补偿的生态和经济效益,也要突出社会和政治效益。生态补偿已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制度,当抓住有利机遇,按相关程序层层推、步步推,先将水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起来,分阶段逐步完善。

              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副所长赵勇,省水利厅副厅长张世丰、副巡视员张占君、水资源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水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