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生态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组 深入果洛州开展实地调研
为进一步加快青海省三江源生态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探索建立有利于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生态环保、改善民生、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措施,省政府法制办根据《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和生态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第二次会议决定,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部分专家,于8月11日至17日在法制办主任李建青,副主任孙青海的带领下,前往果洛州玛多县、玛沁县、达日县、班玛县、久治县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
调研期间立法调研组召集果洛州和5个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了解所辖地区生态保护工程、转变发展方式、后续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监测预警、绩效考评奖惩、功能分区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了基层政府对三江源生态保护立法制度设计的意见建议,并实地走访了移民定居点与当地基层组织、农牧民群众和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对了解到的意见建议做了认真记录。
此次立法调研活动旨在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实地座谈和走访,让参与三江源生态保护立法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对现阶段三江源综合试验区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更为直观、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并从基层政府实际工作的决策者、管理者和所在地居民哪里,充分汲取以往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好的经验和做法,掌握先行先试取得的阶段性经验成果,了解当地社会各方对于综合试验区发展前景的看法和想法。为下一阶段三江源生态保护立法制度内容设计、研究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协调处理各方利益矛盾、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办法等方面奠定一个良好的实践基础。实地调研工作结束后,调研组将对取得的成果和认识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建立具有内生性、可持续性的保护模式进行周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实践性、指导性的书面调研资料。这些工作将在《青海省三江源生态保护条例》下一阶段的起草、修改和审查、论证工作中,势必会起到非常积极有益的作用。
(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