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类大气污染行为将受罚 市民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投诉

24.11.2016  06:34

  青海新闻网讯 进入冬季以来,由于燃煤量增加和气象不利等因素影响,各地大气污染趋重。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我省环保、城建、城管、交管等部门对以下12类大气污染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市民如发现身边有排污行为,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投诉。

  这12类违法行为包括:市区集中连片拆迁场地和大型建筑施工场地未落实“5个100%”控尘措施行为;进入主城区的载货车辆,特别是重型载货运输车未全密闭、无清洗防尘措施。渣土运输车未采取全密闭运输措施,无卫星定位系统,道路遗洒严重行为;垃圾收集、清运不及时,收集点未密闭。在主城区、城郊地区、居民区露天焚烧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农作物秸秆、荒草等行为;煤堆场、料堆场未封闭储存或没有建设防风抑尘设施,二次扬尘严重行为;对城市(镇)空地未实施宜绿则绿覆盖行为;黄标车不执行限行制度,在黄标车限行区行驶行为;车辆明显冒浓黑烟、排放量大、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行为;单位燃煤锅炉冒黑烟行为;工业企业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偷放废气、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的行为;城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无专用烟道,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行为;在市区道路、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露天烧烤经营摊位,无烟气净化措施的行为;非法生产的小作坊、小窝点,严重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