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6方面23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 11项约束性指标全部提前完成
“十三五”以来,我省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目标任务,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强力推动《青海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6方面23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11项约束性指标全部提前完成,全省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
截至2019年底,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环境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94.7%,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提前一年完成规划目标。长江、澜沧江出境水质稳定在Ⅰ类,黄河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湟水河出境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提升16.7个百分点。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优良稳定。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1%,较“十二五”末高1.7个百分点,西宁市、海东市优良天数平均比例达95%。全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
五年来,我省全面落实国家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青海省实施方案,保护治理并重改善水环境质量,积极争取落实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实施长江源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系统推进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全流域优良水质比例相比2016年提高40.5个百分点。扎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在全国率先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等。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6万辆、燃煤小锅炉2673蒸吨,分类推进687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27家铁合金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分类管理保护土壤环境,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动实施付家寨区域铬污染地下水风险防控和原海北化工厂铬污染场地治理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甘河工业园区、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启动西宁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并加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设施建设。(宋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