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河南县地税局荣获“创建民族团结先进单位”称号

08.09.2017  15:25

  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中,河南县地税局结合税收工作狠抓民族团结工作,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了实效。9月5日,河南县委、县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表彰大会,授予河南县地税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称号。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该局将民族团结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中,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原则,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营造和谐的征纳氛围。

二是精心部署,全员参与。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努力把创建工作融入到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上来。

三是立足本职,加大学习。利用每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和服务观念,在全局上下形成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地税新局面。

四是抓好民族政策宣传,普及少数民族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收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制作横幅、展板、宣传手册的方式,深入联点社区、广场、学校、企业,开展税收政策、民族政策法规及《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宣传。同时在办税大厅配备双语办税引导员,印发双语宣传资料,从而为少数民族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五是开展联点共建活动,促进各族人民团结互助。以“庆七一”为契机,深入联点社区开展民族政策知识竞赛、慰问老党员、与老党员一起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促进各民族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民族感情。

六是落实走访慰问活动,促进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建立完善党员联系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结对帮扶、脱贫致富”等5项制度,利用传统节日慰问联点社区困难户,掌握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并送上生产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表达各民族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真挚情感,为河南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及维稳事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