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9河长上岗河道管理全覆盖

29.02.2016  18:49

为加快推进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沙塘川河(城东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善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地表水环境管理制度,努力实现西宁市城东区地表水、各河道“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景观靓丽”的目标,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西宁市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城东区近期制定并全面施行《西宁市城东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使辖区各河段都有了负主体责任的“河长”,并全面实现了辖区“河长制”管理的全覆盖。根据方案,东区“河长制”将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分段包干,责任到人;综合治理,改善质量;部门配合,合力推进”的基本原则,按照“明确目标、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推进河段污染整治,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河道范围内环境和水系质量,推进城东区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努力打造宜居、宜游的生态文明之城。 

  成员  

   各负其责推动“河长制”的落实  

  全区“河长制”工作在区“河长制”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区政府区长为组长,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机关相关职能部门、韵家口镇、各相关社区为成员,“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农林牧水局(简称“河长办”),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河长制”管理工作。根据“河长制”管理要求,监督各河道责任主体单位制定“一河一策”整治工作方案;负责拟订年度工作实施计划,并签订目标责任书;负责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并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定期公布考核结果,推动“河长制”的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协助各河道责任主体单位(河长)开展工作,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区农林牧水局

  统一指导、监督韵家口镇、各相关社区“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负责全区“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考核;指导河道、沟渠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监督辖区内农灌渠管理工作,防治农灌退水污染水体。负责湟水流域(城东段)、沙塘川河(城东段)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的划定工作,配合协助韵家口镇、各相关社区做好河道两侧800米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企业(养殖户)的搬迁整治工作,督促镇、社区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工作。

  区环境和保护局

  指导、监督韵家口镇、各相关社区加强对河道两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污染源治理工作,负责“河长制”考核断面水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

  区园林绿化处

  负责协助市园林部门指导监督河道范围内生态公益林保护和水土涵养、绿化林管理建设,河道沿岸绿化造林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和督促镇、社区对现有绿地、树木进行日常管护。

  区城管局

  督导韵家口镇、各相关社区加强河道沿岸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理和河道景观亮化管理工作及河道水面垃圾、漂浮物清理工作,严厉打击违反《西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负责河道的亮化建设,路灯、卫生间、果皮箱等基础建设。

  区建设局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提标改造、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河道两旁的绿道、护栏等基础设施建设,并负责对基础设施的损坏及时修复;监督落实全区河道两侧防洪范围内乱搭乱建的违章清理和拆除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韵家口镇、各相关社区“河长制”管理工作相关长效管理经费的落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

  区监察局

  根据“河长制”年度工作计划、具体治理事项和考核目标,配合做好“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和问责工作。

  区安监局

  负责河道内清理漂浮物人员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制定安全实施方案,对下水打捞河面漂浮物的人员进行指导培训,确保安全。

  镇、相关社区

  按照《城东区河道“河长制”各河段分工表》负责各辖区河道内及绿化带的卫生。包括:河堤、护坡、岸墙无暴露垃圾,无堆放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积存泥沙和淤泥等;做好日常河道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日产日清;对现有绿地,树木进行日常管护;负责河岸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出现损坏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未建护栏或护栏损坏存在安全隐患处及时树立安全警示牌。

   9位河长集中上岗挑起重担  

  韵家口镇、各相关社区是所辖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河道水环境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即为“河长”,须全面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

  河长严远宁

  责任范围为“湟水河北岸大寺沟至站西桥(含之间的廊桥)”;责任主体是林家崖社区。

  河长杨存福

  责任范围为“湟水河南岸五一桥至站西桥(含五一桥下)”;责任主体是东关社区。

  河长于江红

  责任范围为“湟水河北岸站西桥至货场路(含站西桥下、中庄小游园,中庄村沿河一带除外)”;责任主体是火车站社区。

  河长冶华强

  责任范围为“湟水河南岸站西桥至湟中桥(含站西桥下)”;责任主体是周家泉社区。

  河长王晓光

  责任范围为“湟水河北岸货场路至沙塘川河”;责任主体是互中社区。

  河长陈海彪

  责任范围为“湟水河南岸湟中桥至民和桥(含湟中桥、民和桥桥下)”;责任主体是互中社区。

  河长井绪华

  责任范围为“湟水河北岸中庄村沿河一带,沙塘川河至宁湖出口”;责任主体是韵家口镇。

  河长井绪华

  责任范围为“沙塘川河西岸宁互交接处至沙塘川铁路桥、沙塘川河东岸宁互交接处至湟水河”;责任主体是韵家口镇。

  河长王晓光

  责任范围为“沙塘河西岸沙塘川铁路桥至湟水河(含沙塘川铁路桥下)”;责任主体是互中社区。

  【河长职责】

  “河长”负责牵头开展辖区河道两岸的绿化、美化、亮化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职责: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建立河道巡查制度;掌握辖区负责河道水环境整体情况,形成“一河一档”;制定河道水环境治理措施监督、协助区机关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推动河道治理、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河道绿化、景观亮化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处理河道环境综合治理中的重大问题等。 

   目标  

   让东区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  

  第一阶段目标

  2016年1月底前,韵家口镇、各相关社区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实现辖区“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已明确由韵家口镇、各相关社区管理的河道,在河道两岸设置“河长制”管理标识牌,明确责任单位、河长姓名、联系电话、管理事项等相关内容。

  第二阶段目标

  2016年5月前,各“河长制”管理单位,按照“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景观靓丽”的要求,制定辖区河道管理整治工作方案,实现全区“河长制”管理的全面落实。

  第三阶段目标

  至2016年底,全区“河长制”管理实施常态化,河道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建筑,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的“五无”标准和河道直接生活污水“全收集、全测控、全处理”的“三全”目标,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及两岸环境显著改观。

  第四阶段目标

  至2017年底前,地表水入市区断面稳定保持在Ⅲ类水质以上,“水十条”国控考核入境断面稳定保持在Ⅱ类水质;国控出境断面小峡桥稳定达到Ⅳ类水质要求;全区各水质控制断面消除劣Ⅴ类水质,实现水质功能区达标要求,形成水清、流畅、岸绿、景美河道。

  第五阶段目标

  至2020年前,全面完成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和《青海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

   实干  

           河道管理战役全面打响初战告捷  

  东区“河长制”管理工作自2016年1月实施以来,在各级河长单位和镇、相关社区的努力下,目前“河长制”管理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并已取得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已清理河道水域面积6000平方米,漂浮物5吨,劝导不文明行为20起。湟水河沿岸垃圾清运及场地平整工程,全线长14.3公里(大寺沟桥至贵南桥),清运建筑垃圾约3万余立方米,平整沿岸场地7万余平方米,清理及平整河滩3万余平方米,覆盖防尘密目网4万平方米,现场动用220型挖机12台,80型挖机4台,翻斗车14辆,推土机1台,工人40余人,总投资(概算)210万元。累计清理生活垃圾10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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