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办]天峻县依法开展治超工作

15.07.2014  14:17

            在全省治超工作中,天峻县治超办认真履行治超职责,通过联合巡查、签订目标责任书、法规宣传等形式,加大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出厂货运车辆存在超限超载的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吉美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约谈和限期整改,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对经整改后仍存在超标准装载的中铁矿业有限公司、青海华辰矿业有限公司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三是对天峻地区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从事货运经营的黄金货场、欣欣货场、仁杰货场、宁元货场4家货场,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

          通过对超限超载违法违规企业的依法处理,严厉打击了天峻地区货运源头企业普遍存在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对该地区其他货运源头企业起到了极大地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有效遏制了源头企业超标准装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