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提高环评工作服务水平
2014年12月15日,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为全面深入贯彻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上新台阶,组织召开全体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员参加的学习交流座谈会,交流学法心得体会,研讨、梳理在新形势新机遇下,环境影响评价持续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思路与措施。省环境保护厅于杨副厅长出席座谈会,厅环境影响评价处郭竞世处长应邀作《环境保护法》辅导讲解。
座谈会上郭竞世处长从新《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法条、贯彻落实等方面,以及结合行政审批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作了讲解和探讨,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深刻领会《环境保护法》的精髓,要按照“技术能力强、质量高、速度快、信誉好”的要求,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切实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各个环节工作,高效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咨询支撑服务。院属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就学习收获、依法从业、把《环境保护法》落实到工作实践等方面作了交流,并就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关负责人指出,新《环境保护法》是悬在我院和环评工作人员头顶上的一把法律利剑,要提高认识、树立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时刻心存对法律的敬畏、对工作的严谨务实与热爱,加强学习,开阔视野,有所为,有所不为,依法依规、公正客观地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使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符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于杨副厅长强调,要依法依规承接项目,紧密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开展工作,要进一步提升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承接项目现场调查调研和深入分析比较,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写,丰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手段,突出和明确环境风险分析、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建议等重点内容,做到公正客观,不遗漏不隐瞒,按合同要求提供出合格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