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同治 打造生态文明高地——论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
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离不开法治保障和德治护航。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指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要靠法治和德治来保障,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武器、法治力量筑牢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法治屏障,让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德治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注入生机和活力。
生态文明建设从写入党章和宪法的那一刻起,就成为党的执政纲领和国家的根本行为准则之一,成为全党的政治追求、政治任务和国家意志、人民意志。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引领了生态环境治理的新实践,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章至高无上,宪法法律不容践踏,我们要用党章宪法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保驾护航。
良法善治,立法先行。我们要把加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立法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检验,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青海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牵引,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有序、有力、有效修法,不断厚植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法治根基。与此同时,我们还须时刻警醒、铭记教训,强化司法执法,强化教育、有效引导,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从根本上破解“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难题,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来守护生态环境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创造良好条件。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普法的目的在于让生态文明的制度法规走向大众,被大众所认知、所接受。守法就是让制度法规转化为大众的行为自觉。公民接受普法是义务,公民必须守法是责任。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持续加强生态法院、生态法庭建设,做到普法有人抓、守法有人管、违法有人究。广泛凝聚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强大合力,打造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文明高地。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生态文明建设永无止境,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使命光荣。我们要切实以发挥好法治和德治的作用,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提供坚强保障,切实推动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行稳致远。(青海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