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评估广州在较大城市中排名第一
公开权力清单打造法治政府 广州市通过制度建设让权力运行在法治框架内
制定重大决策出台程序,杜绝“拍脑袋”政策,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在全国率先公开权力清单,厘清政府边界,“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重大事项须请公众参与,畅顺民意表达,破除部门利益法制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州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让权力运行在法治框架之内。由于这些努力,广州市在中国首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获得高分,在53个较大城市中排名第一。
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王颖华
法
法治政府
2013年12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发布了中国首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在满分300分的评估中,广州市政府得分234.93分,超过全国平均水平46.06分,在全国53个较大城市中排名第一。
治
权力清单
广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了5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清理了2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截至2013年12月底,市本级只保留行政审批201项、备案67项,精简率达90%。
全国首晒权力清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的要求。
广州市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清理市直各单位职权,摸清权力底数。2013年11月21日,广州市387项行政审批职权、3138项行政处罚职权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正式上线接受社会监督,厘清政府权力边界,“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广州成为全国首个晒出行政权力清单的城市。
广州市还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先后开展了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2700多项。截至2013年12月底,市本级只保留行政审批201项、备案67项,精简率达90%。
为避免审批事项调整后出现管理真空,广州市出台了全国第一部规范行政备案行为的规章《广州市行政备案管理办法》,对政府部门所有的审批、备案事项进行统一编号、动态管理。
规范重大决策程序
“把权力关进笼子”,强调对政府权力的约束。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州市政府也不断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2009年,广州市出台《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这是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章。
2010年5月19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工作。2013年,广州又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
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在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让决策更加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听取的范围从法规到部门规章,只要涉及民生的决策都会让民众参与。
如何评估决策效果?《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要求,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要定期进行评估,如果出现导致决策目标不能实现的情形,决策执行主办部门应当提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改决策内容的建议,经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众参与定制规章
《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自2007年起实施,目前广州市所有的法规和项目都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的程序。2010年,广州市对公众参与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对外征求意见。
对于公众意见争议较大的立法项目,在挂网征求公众意见的同时,还会通过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公众座谈会、专家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吴明场表示,公众参与使各方意见得以充分表达,使政府的决策更贴近百姓的诉求,同时通过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也促进了政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首晒“三公”接受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广州率先在全国开启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破冰之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
2012年11月21日,广州市政府下辖的41个政府部门在官网公布了2011年部门决算,并单列2011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据,广州成为全国首个公布“三公经费”的市级政府。
2013年,实现了所有市区街道预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成为全国首个实现三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的城市。
“民告官”案有“广州机制”
市民不服行政决定,可提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即通常说的“民告官”。2013年,广州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84件,结案3655件,结案率94.1%,结案数量占全省1/3,全国的1/10,“广州的行政复议已成为‘民告官’最为高效、公正、便捷的救济方式”。
广州还形成了一整套从受理前调解直到结案严格指标监控评估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广州机制”,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标准化办案手册,每位办案人员均可按照标准化流程给案件做“体检”。
今年8月,《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暂行规定》出台,要求本年度发生的需开庭审理的第一件第一审行政诉讼案等四类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出庭,出庭应诉工作还将纳入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公咨委”从个案
上升为制度设计
2012年,为了更好地治理同德围,广州市成立了同德围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简称“公咨委”),由37名来自各方面的代表组成,任何方案必须在公咨委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最终通过。
同德围南北高架路建设方案就源于群众提议,经过“公咨委”现场调研、专家和群众充分讨论,先后40多次开会论证,对方案进行了30多处调整,最后经投票表决通过,确保方案“接地气”,受到居民的普遍认同。
随后,广州市又成立了城市废弃物处理、金沙洲地区、重大城建项目等多个“公咨委”,在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中倾听民意民声。
2013年3月11日,广州市政府通过了《广州市重大民生决策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试行)》,提出凡涉及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均需成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经过征询民意的环节后再作决策,否则不得提交领导层讨论。从此,广州“公咨委”从实践的个别案例发展成为了规范的制度设计。
“中国法治政府奖”
广州接连两次获奖
2011年1月15日,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揭晓,广州市法制办申报的《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项目获得“中国法治政府奖”,《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项目获得提名奖。
2012年12月,广州市法制办申报的“广州市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范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获提名奖。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