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述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将“依法治国”推上了新高度,赋予了“法治中国”新理念。我省自吹响依法治省号角以来,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已逐渐打造出法治建设的青海样本。
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建设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法治青海建设成效进一步彰显。但我们并没有满足于此,而是在不停地思考:我们应该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法治青海?多年的实践和百姓的意愿给出的答案是: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权力运行规范协调,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社会运转井然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归根到底,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感受公平正义、享受幸福生活。
回首与铭记,依法治省步履铿锵,法治青海砥砺前行,法治的力量推动着青海社会稳定与进步、经济发展与转型,改变着人们的思想与生活。
我们欣慰,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不断拓展,法治政府强力推进,法治建设成了青海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护航者,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多项民生指标走在西部甚至全国的前列。
我们喜悦,执法日趋规范文明,司法彰显权威公正,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走近群众、温暖你我,青海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正在提升。
我们鼓舞,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法治正在成为570多万青海人的共识,尊法信法护法蔚然成风,富民安民乐民齐头并进。
秉承理念:国泰民安法为本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道帏藏族乡的老百姓们想不到,他们的一次大胆尝试,竟成了我省法治建设中的一段佳话。
2008年4月,为了使全乡经济发展能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道帏乡人共同举手成立了民间调解委员会。乡上大事不多,却也小事不断,几年来委员会遵循法律法规,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化解了持续多年的纠纷,经他们的手调解的每一件事大家都心服口服,村民们都把民间调解委员会当做了“娘家”。
其实,不仅是道帏乡人,慢慢富裕起来的青海人有一种迫切希望:从法律和制度上规范关系、兼顾利益。在青海改革开放的先行实践中,我省早已敏锐地意识到,处在这样一个重要变革的时代,青海要构建和谐社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稳步快速发展,必须把推进法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依靠法治的力量来治理社会、调节关系、平衡利益、减少矛盾。青海,虽然基础薄弱、省情特殊,但我们却以更多的担当,从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更深的层次上,深化和发展依法治省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的社会。近年来,全省各地把深入推进依法治省与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深入调查研究,着力分析和解决影响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法治领域的改革,谋划加强法治青海建设的思路和举措,推动依法治省不断迈出新步伐,促进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尤其是在重点乡镇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做出了实效。今年3月,青海被中央确定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4项改革的6个试点省市之一,是试点地区中唯一的西部省份,改革方案的设计得到中央政法委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顺着时代前进的节拍,和着改革开放的旋律,一个个法治建设的强音不断叩动青海人民的心弦。公正司法、司法公开、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令人鼓舞的消息不断令法治青海建设工作越来越饱满。
国泰民安法为本。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
处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新的历史任务,以骆惠宁为“班长”的省委班子向全省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法治作为治青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开辟“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新征程。
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号角响起,法治青海建设正在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坚持导向:善政良治暖人心
外来经商户刘霞想不到,一次办证经历,竟让自己感受到了法治政府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实惠”。
今年4月,刚刚来青海“闯荡”的刘霞还是两眼一抹黑,可是当她登陆了西宁市政府网站,在首页看到“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几个醒目的大字时,心里顿时有了底。现在,她已经在曹家寨综合批发市场做起了自己的小买卖。她说:“这要换作以前,跑断腿也不一定办这么快。”
刘霞可能还不明白,从2002年至今,西宁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先后八次集中开展了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并让各部门在政府网站上“晒清单”“亮家底”。同时,省政府法制办9月30下发《关于制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启动制定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工作。
青海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法治青海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作为各项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人民对平安的愿望和要求为导向,以提升人民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加平安和谐的生活。
善政良治,以民为本。省委班子有一个共识:建设法治青海,要从人民群众求平安要安全的需求出发,紧紧抓住群众意见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坚决把群众最关心的治安问题整治好,让老百姓居家更安心、出行更放心、生活更舒心,着力推动社会治理取得新突破。
这,体现在开门立法上——群众的声音越来越为立法机关重视、吸纳。
这,体现在民主协商上——人民政协民主协商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提升。
这,体现在阳光政务上——政府权力运行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中更趋规范。
这,体现在司法公正上——公平正义正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体现。
省委、省政府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各级政府责任重大。全省各级政府要准确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及时回应各族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进一步加大力度,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水平。
善政良治,已然成为青海上下的高度共识和践行方向。
凝聚力量:固本强基促和谐
西宁市城东区东关社区慈幼居委会的创新探索,成了全省法制实践的一个样板。
2013年,居委会针对辖区少数民族人口多的现状,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特色工作来抓,率先在全省成立了“民族团结理事会”。理事会宣传政策,化解矛盾,扶贫帮困,就业服务……帮助居委会将居民们紧紧团结在一起,初步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平安社区”创建目标。
慈幼居委会是我省法治建设固本强基的一个缩影,多年来,全省各地在以稳定促发展方面都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点点滴滴的变化,潜移默化的提升,都反映了青海法治建设的进步,百姓的认可。
法治建设,根在基层。省委始终坚持不断强化法治青海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实施我省和川甘交界地区“平安与振兴工程”,深入开展“两反一防”行动,持续保持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既是对我省多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效承接,又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创新;省委、省政府出台的《青海省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加强综治维稳基础工作。各地全面建立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切实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的“五联”工作格局;今年7月,在我省与川甘交界地区实施平安与振兴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从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
多年一以贯之的努力,使法治青海建设的成效“看得见”“够得着”“用得上”,逐渐渗透到普通百姓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带来一个又一个喜人的变化。
人们发现,法治环境不断优化,多项工作推进越来越有力。今年全面推开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已初现成效。有数字说话,今年上半年,各级党委政法委共登记涉法涉诉来信来访同比下降,各级政法机关登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上升。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受理的来信来访、申请监督案件也同比上升,这说明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少了,选择司法程序解决问题的多了,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格局正在形成。
人们发现,法治手段不断创新,公民权利行使越来越有序。如今,全省大部分村庄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等制度;村干部行使权利要受到村民的监督;大多数村镇成立联防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格局。
人们发现,法治触角不断延伸,法律服务保障越来越有效。目前,我省乡镇司法所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老百姓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部分行政村(社区)还聘请了法律顾问;村民调解委员会、民族团结理事会等组织发展迅速;“法律七进”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拓展范围,不但普及了法律知识,也提供了特色法律服务。
如今,全省采用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行业法治之窗和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多项创建活动强化法治青海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不断深入推进法治青海建设。
践行信念:法治雨露广润泽
管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家住国际村的李生武近来多了个爱好:隔三差五去法治文化公园瞧瞧,看看普法案例,学学法律知识,有机会还可以看看法治文艺演出。这是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缩影,也折射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法治青海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我省大力推进依法治省的另一个重要举措。
全省着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省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地普遍制定了法治宣传整体推进措施,把普法渗透到各个层面,基本形成“定期法治宣传、集中法治宣传和重点对象法治宣传”三大宣传优势,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紧密联系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一种文化,需要所有人坚持不懈地培育、弘扬。
为官先要学法,为政要会用法。我省始终把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领导干部普法突出“以案说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任职资格考核、学法答题、普法统考和建立学法档案等制度化措施,法治宣传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地各部门依法及时将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等公之于众,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多年来,我省从开始推行依法公开开庭审判案件,逐步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和渠道,公开开庭审判案件的比例平均达到80%。同时在审判流程、庭审过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多个方面加大公开力度。
多年的努力,全省普法宣传越来越丰富多样,法治文化蓬勃兴起,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街区等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场所随处可见,普法微信、微博、手机报、微电影、动漫等新媒体、新方式方兴未艾,我省普法正在实现从灌输式向渗透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从“小普法”向“大普法”的转变,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断增强。
多年的努力,社会治理越来越科学高效。从建立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到启动“平安青海”建设;从全省46个县(市、区)中共有36个县(市、区)达到平安建设标准,到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等基层平安创建达标率达到了90%以上……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服务发展的水平,在不断自我提升、超越。
多年的努力,法治信仰越来越深入人心。“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正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逐步凝聚成人人参与、惠及人人的全社会法治风尚。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法治青海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长期渐进的系统工程,一项涉及面广、需要共同发挥作用的社会工程,也是一项惠及群众造福人民的福祉工程。在法治中国的指引下,法治青海建设必定更加卓有成效,成为青海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更强有力的护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