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开创法治青海建设新局面——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在我省党员干部中反响强烈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努力,在我省各地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纷纷表示,这是指导我们建设法治青海的纲领性文件,必将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我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好中国梦的青海篇章,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果洛藏族自治州常委、组织部长李华庆认为,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正如会议精神所体现,只有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用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才能使包括果洛州在内的全省广大藏区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才能使事业既蓬勃发展又长久兴旺。
西宁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永弘表示,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一定要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全力推进规范执法、阳光执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进办案公开、程序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取信于民,着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以严明执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热情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西宁市委宣传部干部权国兴说,依法治省,就是要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全民守法,全社会敬畏法律,应该在基层扎扎实实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让法律法规入脑入心,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形成任何人、任何单位都要按法律、按制度办事的共识。
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委书记任正德说,依法治国是治国的根本,作为黄河源头一个高海拔地区的县城,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摒弃特权思想,只有公正执法、严格监督,才能保障群众利益,让群众信服。
黄南藏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局局长拉龙当周表示,《实施意见》围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把法治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按照法制统一原则,在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措施上充分遵循了中央要求和部署,并通过体例结构的设计、有关内容的补充以及相应措施的细化,体现了青海特点,增强了操作性,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
玉树藏族自治州农牧局局长才让扎西表示,将全力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上下功夫,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州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湟中县检察院干部王慧婷表示,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将深入领会会议精神,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海东市平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尚众邦表示,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使之体现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我们期待完善党委领导依法治省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依法治省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统筹与协调,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强大合力。
化隆回族自治县城南社区党支部书记苏建英表示,会议提出了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依照法律和党规决策、行事的意识,确立法律和党规的底线不能逾越的理念,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作为基层的干部,我们一定要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全力以赴为化隆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