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法院东沟法庭巡回审理一起微信群里骂人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

23.05.2019  17:22







        近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东沟法庭受理一起村民醉酒后在微信家长群里骂人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5月22日,为了引导教育公民在微信群交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防止出现微信群里谩骂,诽谤侮辱等侵犯名誉行为发生,法庭决定赴案发地开展巡回办案以案讲法。

        2018年12月22日晚20时许,互助县东沟乡某村民李积某酒醉后在本村社员微信“家长群”内发布语音,声称自己要当社长,群成员李承某听到后回复李积某“要想当社长,先把自己的羊卖掉”,李积某便用污言秽语大肆辱骂李承某,还用已经去世的李承某父亲的外号辱骂李承某,忍无可忍的李承某也对李积某进行了辱骂。期间,李承某的大哥李承甲在微信群内进行劝阻,但李积某拒不理会其劝阻,持续辱骂时间长达40分钟。当晚21时许,李承甲组织兄弟李承某、李承乙、李承丙、李洪某五人手持木棒来到李积某家门口,在敲门未果后踏坏李积某家大门进入其家中,将正在北方炕上睡觉的李积某殴打致伤后五人返回家中。李积某当晚被送往医院救治,住院治疗11天,诊断为面部软组织损伤;胸部软组织损伤;左下肢软组织损伤。花去医疗费5445.14元。后互助县公安局分别依法对李积某、李承某等人进行行政拘留罚款处罚。

        2019年5月5日,李积某将李承甲兄弟5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8000余元。法庭上,原告承认在微信群辱骂被告属违法,但被告认为原告辱骂在先,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法庭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当庭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中,五被告共同对原告实施了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但原告首先在微信群内对被告李承统及五被告已逝世父亲进行辱骂,故原告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五被告的责任。判决:一、被告李承某等5人连带赔偿原告李积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8195.14÷2)即4097.57元,其余部分由原告自行负担。宣判后,双方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例,教育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坚守底线才是正道,不能在网上诽谤侮辱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遇事靠法,要用法律维权,不能以伤害他人身体为代价来“维权”。同时,向旁听群众发放了扫黑除恶宣传资料。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