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法院举办《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专题讲座

16.06.2017  00:25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落实“七五”普法规划,6月13日,尖扎县法院副院长旦巴同志以“认真学习贯彻《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努力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为主题给全院干警上了生动的一堂法制教育课。

    旦巴同志在讲课中,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件大事,使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制依据和保障,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依靠行政手段向依靠法制手段的转变,促其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各项规定,既是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基本要求,也是掌握好这一“法律利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的基本要求。并就法院更好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提出“四个坚持”,即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

    通过聆听讲座,大家纷纷表示,要把《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作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广大群众在参审过程中接受法制教育,自觉肩负起普及法制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制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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