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法院五年工作报告获人大审议通过 赵永山同志连任院长
10月19日上午,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优干宁镇召开。会议听取了法院工作报告。
县人民法院院长赵永山在报告中指出,过去的五年,县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从严管理法院队伍,全力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共受理各类案件447件,审执结431件,与上五年同比分别上升10.64%和7.10%,审执结率达96.42%,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报告说,以维护社会和谐为首任,公正司法,不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竭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和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67件97人,受理数与审结数均比上五年上升71.79%。二是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努力修复社会关系。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9件,审结273件,解决争议标的额589万元,同比分别上升8.23%和4.59%。三是畅通渠道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维护裁判权威。受理执行案件91件,执结91件。执结案件中自动履行57件,强制执行9件,和解3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2件,执结标的300余万元。四是完善审判管理,提高质量效率。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案件源头治理,减少质量瑕疵,避免错案发生。所审结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件件做到了诉讼文书齐全,案卷装订整洁,无违反程序法或者实体法的案件。
报告指出,践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司法为民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便利群众诉讼。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强化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规范化改革工作,实行简单案件简化审、复杂案件精细审和办案标准化、规范化,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效。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促进科学管理。认真推行党组成员直接办案的做法,倒逼党组成员将时间精力、工作重心放在执法办案上,努力营造全院干警抓主业干事业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三联三促”和“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联姻结对”,兑现便民利民为民措施,确保联点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报告说,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一是建立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二是完善司法责任制。三是积极探索流动审判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四是全面落实省以下地方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制度。五是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促进司法民主。
报告说,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院工作整体水平。以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等活动为契机,按照“强素质、提效能、保公正、出精品”的思路,全面推进法院队伍管理创新。加强能力素质建设。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查处“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等不良作风,“六难三案”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继续强化岗位练兵,促进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提高了驾驭庭审能力、认定事实能力和适用法律能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做到主动担责、带头尽责、严肃追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全面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立案、审判等执法办案条件,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保制度,落实安检措施,切实保障当事人和来访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法院干警的自身安全。
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来,法院各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经验型法官多而知识型法官少,难以应对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少数法官不注重学习、不注重更新法律知识,导致个别案件审判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二是案多人少情况日益突显,一线法官办案压力急剧增大,案件审理质量受到一定影响。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大、债务多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力予以解决。
报告提出,县人民法院今后五年的总体任务:一要全力推进法治河南,弘扬司法公正。二要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公正。三要全面深化阳光司法,展示司法公正。四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五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六要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
报告指出,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公平正义,万众期待。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牢记使命,认真履职,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为实现我县“一三五”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