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六项措施强化信息简报工作
一、明确责任人员和通讯员。市法院制定下发了《信息宣传领导小组》文件,将各庭、室主要领导作为信息简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业务部门确定一名通讯员,主要负责本部门信息简报的收集、整理、撰写和报送工作。此举增强了庭室负责人对信息简报工作的重视,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报送第一手信息材料。
二、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市法院制定《信息简报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部门每月上稿不得少于3篇,各部门又分解落实到个人,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目标逐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个个肩上有压力,人人身上出动力,在全院干警中形成了全员共抓信息宣传工作新机制。
三、实行业务培训制。市法院通过举办培训班、业务进修、邀请上级法院办公室和研究室等相关部门领导来院传经送宝,或到兄弟法院学习交流经验做法,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专兼职信息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信息人员的写作水平,提升信息人员的宣传意识,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
四、实行通报、奖励制。市法院年终对各部门的信息报送情况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一方面使信息员及时了解到自己所写稿件的采用情况,激励其写稿热情;另一方面也在各部门间形成对比,对庭、室负责人和信息员均起到了督促作用,使其及时完成信息简报报送任务。为进一步激发信息员和其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市法院切实按照《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信息宣传稿件奖励办法》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予以奖励。
五、实行绩效考评制。市法院将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增加其所占分值和比重,对写稿多、采用率高、效果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没有完成信息简报报送任务的部门,按照岗位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进行扣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信息员的责任,切实做到以制度保障宣传。
六、实行互动通联制。市法院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法院、媒体的通联力度,注重上下沟通、内外沟通、增进了解,寻找法院工作亮点,拓宽新闻捕捉视觉,畅通发稿渠道,深挖掘、精提炼、提高宣传档次,提升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