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两级法院召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工作动员会
会上,海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玉林安排部署了全州开展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及发挥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改革工作,他指出,各法院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就推进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及发挥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改革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发挥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是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对于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满足社会现实需求、建设平安海南助和法治海南、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正视问题,借鉴经验。当前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还存在强调司法效率,忽视司法公正;强调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忽视被害人的权利救济;强调检察环节的快速处理,忽视侦查、审判环节的配合;强调对逮捕措施的适用,忽视对非监禁刑强制措施的运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各法院要认真学习借鉴共和县法院及其他试点单位的宝贵经验,缩短办案期限、推进办案专业化、简化办案程序和流程、突出诉讼权益保障、扎实开展集中教育矫治工作,真正使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及发挥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改革工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要按照州委政法委的要求,扎实抓好建立和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探索和确定依法扩大轻刑适用范围、全面实行集中教育矫治工作、建立配套完善的工作体制机制四个方面的工作。
三要强化组织,扎实推进。各法院要按照州委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坚持统筹兼顾的方法,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严格依法、有序推进,协调配合、务求实效,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