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法院家事法庭发出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04.07.2018 18:04
本文来源: 法院
原、被告系高中同学,后同时考入西南某大学,在大学期间建立了恋爱关系,毕业后共同在文都乡参加工作并结婚。婚姻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言语不合,因此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本案实际,法庭决定适用家事审判工作机制规则进行审理,在庭审中,女方要求法庭给予双方自行沟通协商的机会,法庭随即决定按照规定,给予当事人一个月的冷静期。
法庭告知当事人在冷静期内保持镇静和理智,对婚姻问题进行冷静思考以后再作出决定。
本文来源: 法院
04.07.2018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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