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对全省法院公务用枪进行安全大检查

24.06.2014  21:51
核心提示:   根据最高法院工作部署和《青海省法院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安排,201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省高级法院司法警察总队组成两个工作组,对全省法院公务用枪情况进行安全大检查。  工作组分

   根据最高法院工作部署和《青海省法院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安排,201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省高级法院司法警察总队组成两个工作组,对全省法院公务用枪情况进行安全大检查。

  工作组分赴全省8个中级法院和47个基层法院(含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对所有公务用枪逐一核对枪身号码,认真进行帐物相对,查验枪支保养情况,了解各单位对枪支的使用保管情况以及开展司法警察枪支使用训练情况。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全省法院公务用枪的底数。我省法院公务用枪安全情况总体良好,但由于全省大部分法院未设计和建设符合规定的枪弹库,且警卫力量有限,这些法院的公务用枪基本由当地公安机关或武警部队代管,枪支的安全有基本保障。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对枪支保养不够,个别枪支出现锈蚀现象;二是部分法院很少组织司法警察枪支使用的训练,普遍存在着不愿用枪、不敢用枪、不会用枪的情况;三是普遍未办理枪证和持枪证,即使以前办理过的持枪证也早已过期,未能及时与公安机关协调予以补办。

  针对上述问题,工作组要求各受检单位迅速整改,进一步提高公务用枪管理安全意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有关人员枪支使用训练。确保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严格规范,安全可靠,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