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惩戒常态化
2014年以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我院执行局以“纳入是常态化、不纳入是例外”的工作原则对33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单位或个人相关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数据库,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对18名失信被执行人中被限制购买民航机票、软卧车票,限制出境1人。有20余起案件被执行人因此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执行犯罪线索3条,其中1案法院正在审理中。采取拘留措施案件11件。
下一步,我院执行局将对经告知仍不主动履行且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和一些特殊身份的被执行人,采取集中清理,综合运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拒执罪等手段,进一步贯彻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公信,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