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法院干警获2013年度全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一直以来,湟中法院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司法新闻理念,紧紧依托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传播法院资讯、汇集社情民意、开展司法宣传,在社会公众与人民法院间搭起理解、沟通的桥梁,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多年来,宣传工作在全市法院系统名列前茅。
姚雨洁自2013年10月参加工作以来,在院党组的精心培养和大力支持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扣新时期基层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我院开展宣传工作的要求,延续法院注重宣传的传统,切实履行宣传职责,发挥自身写作优势,坚持笔耕不辍,及时从法院工作中发现新闻线索、认真总结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中的新措施、新经验和新做法,积极投稿。她写的稿件质量较真,采编和报送及时,并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所投稿件采用率达80%以上。仅2013年最后三个月的时间内,她在我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撰写、编辑反映法院工作的简报80余篇,在青海法院网、青海长安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等网络媒体,《青海法制报》、《西宁晚报》、《西海都市报》等平面媒体,西宁电视台《夏都与法》、湟中电视台等电视栏目中,刊登、播出涉及湟中法院宣传的文字消息和电视节目总计100余条。稿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法院工作的各项动态,起到了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展现了法院队伍的风貌,提升了法院的影响力,推进了和谐司法。在宣传骨干的带动下,湟中法院已形成了“大家写,写大家”的良好宣传氛围。
姚雨洁同志获此殊荣,说明了上级政法部门对我院宣传工作的充分肯定,我院宣传部门将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深挖宣传资源,扎实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为全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