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法院:执行款送困难当事人家 将司法关怀传递当事人心中
27.06.2016 22:33
本文来源: 法院
2013年4月王某在吕某承建的农家院务工期间从高空坠落,致使王某胸7、8、9椎体压缩性骨折伴截瘫,二人私下商定,由吕某协议给付王某40万元作为后期治疗恢复费用。但事后吕某并未按协议给付,王某只能诉诸于法律。门源县法院依法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吕某给付王某伤残赔偿金18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吕某未完全履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调阅审判案卷、询问主审法官了解案件情况等方式,得知王某在住院期间,已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作为家里的顶梁柱的王某已失去劳动能力,王某一家生活陷入了困境。
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并多次传唤吕某与其经常交流,一方面希望吕某能换位思考,另一方面又向吕某示明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吕某经过再三思量后主动将剩余的7675元执行案款送至法院。考虑到王某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在第一时间将案款送往申请人王某家中。
在最高院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中,门源县法院从改进司法作风,推行执行公开,深入职工群众,采取各类便民措施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出发点,建立涉民生绿色执行通道、深入贯彻“一性两化”要求,深化“反规避、惩失信”专项活动,突出强制性,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失信惩戒,有效将被动司法服务转化为主动出击送法,不仅将人民群众的满意迎进来,还将该院为民司法的关怀送出去。
本文来源: 法院
27.06.2016 22:33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