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把握五个着力点发挥依法治市生力军作用

05.06.2015  17:24

        格尔木市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的号角声中,结合职能作用,从五个方面发力,努力开启依法治市新境界。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而审判工作是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引导法官队伍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教育党员干警讲纪律、守规矩,保持政治定力,坚守底线,不逾线线,确保队伍不出问题。日常工作或阶段性任务,院领导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领导请示、汇报,赢得关心与支持。

        二是服务工作大局。法治与发展相辅相成,具体工作中,坚持以审判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建设“四个格尔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大领域法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司法,强化司法在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宽严相济、调判结合、执行联动,进一步优化司法方式方法,让广大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促进全市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三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更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结合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完善审判质效评估指标体系,更好地发挥审判管理对公正司法的监督、保障和促进作用。认真开展“信息化深度应用年”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在巩固和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同时,在格尔木法院网站主页筹划设立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版块,加强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终端建设,方便当事人通过网络解决立案、信访等问题;完善公共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查询案件流程和执行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是拓展“法律七进”。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社会治理方式的一场深刻革命,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市法院院义不容辞的职责。市法院借助立案大厅不断拓展“法律七进”工作,坚持把立案大厅办成普法大讲堂,通过一案一事一例的讲解,不仅释法析理,而且把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介绍到老百姓中去,培养公众法治信仰,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今年以来,市法院更加注重发挥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审判与执行工作,持续普及法律知识。本院立案庭作为司法为民第一服务窗口,不仅提供文明与便捷的立案服务,而且针对不同的诉讼请求,坚持“面对面”或“一对一”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相应的法律关系和证据要求等,坚持在导诉服务中普法,在普法中向当事人灌输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不仅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而且让法治精神融入到当事群众的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去,引导群众运用法律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平息冲突,效果显著。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院党支部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及时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上级法院文件精神,不断提高队伍理论政策水平。深入开展“三基”创建活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等,打牢队伍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不断完善司法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防止“四风”问题卷土重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组主体责任制和纪检监督责任,狠抓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预防与教育力度,杜绝司法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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