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法院着眼“四个维度”提升司法公信

08.10.2014  17:08

        海晏法院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推行公正、公开、阳光、便民司法,在司法结果公信、司法过程公信、司法队伍公信、司法环境公信等四个维度上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强化个案公正提升司法结果公信。执法办案是法院的中心工作,要实现司法结果公信,必须要保证案件程序和实体公正,让公众对司法结果信任。海晏法院强调“办好每一个案件,服务好每一位当事人”,强化释法明理,争取“案结事了”,严格按程序办案,保证实体和程序公正。

        二是强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过程公信。提升司法公信,必须要加强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进公众对司法行为的信任。海晏法院定期组织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感受法院;对重大案件或法院重大活动实行临时公开。推行无障碍旁听制度,任何人凭有效证件经过安检都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参观立案审判区域。通过公告牌、电子触摸屏、多媒体视频和《便民手册》等,公开各类诉讼信息。主动邀请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参与院庭长接待和定期旁听庭审等活动,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情况,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司法公开内容类别设置相应信息公开版块和生效裁判文书公开栏目,方便查询案件审理、执行进度和其他信息。  

        三是强化学习调研提升司法队伍公信。法官作为法律执行者,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法律的执行效果。海晏法院把学习调研日常化作为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推手,不断完善法官的知识储备,夯实法官的技能基础。

        四是强化司法为民提升司法环境公信。提升司法公信,必须积极推进司法为民,让公众信赖法院,营造尊重法律规则、敬重司法权威的社会环境。海晏法院强化便民服务,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真正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对法官进行优秀裁判文书学习,加强法官书写裁判文书的能力,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让普通社会公众看得懂、能接受。完善判后案件当事人回访调查制度、司法社会评价建议制度,加强民意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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