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法院积极稳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25.07.2016  15:09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的全国百家法院之一,互助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法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院审判实际,积极推进,探索创新,各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抓制度建设确保试点工作循序渐进。今年,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后,研究制定了《互助县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符合民族地区特色的家事审判模式。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决机制,形成有效社会合力,切实妥善化解家事纠纷。探索实行注重上门调查、现场开庭调解,听取群众意见,掌握案件真相。整合法院、公安、妇联、司法等机构的资源,发挥各自优势,构建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的多元化平台。利用便民诉讼联络员建立家事纠纷调查员机制等7项家事审判新机制。制定了《互助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操作规则》等制度,从制度上对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出台了新措施、健全了新保障。

        二是抓机构建设构建试点工作联动机制。成立了互助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家事改革试点组织协调工作。确定台子法庭、东沟法庭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部门,在这两个法庭设立两个家事审判合议庭。从全院审判人员中选调法律法规熟悉、庭审技巧娴熟、理论水平较高、审判经验丰富、了解民情风俗的优秀法官、书记员组成了家事审判合议庭,担负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构建起以两个法庭家事审判为主抓手,以乡镇司法所、乡村为诉前调解阵地,以人民调解员、便民诉讼联络员、人民陪审员为辅助力量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联动新机制。民一庭为作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指导部门,监督指导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有关工作。

        三是抓审判模式建设探索试点工作新形式。设置以温馨柔和为理念的家事审判法庭,在调解室墙上挂上体现家庭氛围的温馨用语,逐步用“丈夫”“妻子”取代“原、被告”桌牌。家事调解工作室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一部分家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员或者法律工作者在乡村家事调解室进行调解;家事案件更加注重巡回办案、现场开庭,把法庭设在偏远村社、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搬几张桌子,几个凳子,悬挂国徽,临时搭起简易法庭。邀请乡村负责人、人大代表、妇联专干、家事调解员、邻居及双方亲属参与调解,了解案件真相、探寻矛盾症结、掌握解决办法,有利于从源头上消除矛盾、化解纠纷、促使和解。

        2016年7月1日至22日,试点单位台子法庭、东沟法庭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34件,结案22件,未结12件。其中,调解结案13    件,经调解撤诉6    件,判决  3  件。案件类型有离婚纠纷30件、婚约财产纠纷1件、变更抚养关系2件、同居关系1件。适用简易程序20件,适用普通程序2件。人民陪审员参加2件,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1件。巡回办案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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