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 强化综治维稳
一抓源头治理,化解矛盾苗头。立案庭是人民法院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是为涉诉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法制场所,也是人民法院面对当事人矛盾纠纷的第一道关口。为此,我院不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征询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情况下,加大调节力度,大力推行“快捷、灵活、便民、省时”的调解模式,实行简易案件速裁,及时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的扩大化和事态化,缓解了诉讼压力,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起到了便民利民的社会效果。同时,在立案信访环节,对那些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苗头的案件,按照“发现早、排查早、控制早、解决早”的工作原则,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做好稳控工作,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抓案卷管理,突出维稳成果。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也是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保证。2015年,格尔木市法院将形成案件评查管理制度、电子卷宗归档制度、纸质卷宗归档制度,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必须在一一核对之下才能归档的三项卷宗管理措施。通过强化办案流程跟踪管理和节点控制,使案件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既能高效运转,又能相互监督,提高了办案效率。通过上述科学管理模式的推进,既预防了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隐患问题,也解决了涉诉信访的后顾之忧。
三抓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群众工作是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为此,格尔木市法院始终将开展“四群”教育活动融入到法院各项工作中,一是坚持“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结合市法院案件受理量居全州法院之首,且当事人来访较多的情况下,为了及时了解当事人诉求及反映问题,市法院多年来始终坚持“天天有院领导接访,天天都是院长接待日”的接访工作机制,也密切了领导干部与人们群众的进一步联系;二是结合区域维稳重点,实行“一对一”直接联系群众结对帮扶工作。人民法院作为综治维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扶贫工作、 奉献爱心,每年都较好的落实结对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