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法院组织开展全省刑事审判庭审专项评查活动
为组织开展好这次评查活动,省高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刑事审判副院长为组长,一名院级领导为副组长的刑事庭审评查考核领导小组,省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审管办相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全省各中级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成立相应专门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刑事庭审调查评比的工作方案》、《青海高院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调查评比工作计划表》、《刑事案件庭审评比指导标准》,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时间安排、评分标准等方面作了详尽规范和要求。
《工作方案》要求此次刑事庭审调查评比分组织发动、调查评比、总结上报三个阶段进行。组织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省高级法院、各中级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调查评比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省高级法院刑事庭审调查评比领导小组对各中级法院及被抽到的基层法院刑事庭审情况进行调查评比。总结上报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做好此次工作的总结工作,梳理成果,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刑事庭审调查评比工作总结报告,同时做好推荐全国法院优秀刑事审判庭的准备工作。
《工作方案》要求评查方式采取省高级法院随机抽查辖区基层法院开庭和各中级法院自主选取典型案件开示范庭两种评比方式。并通过邀请有关机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旁听,召开专门会议点评等方式,归纳和分析相关问题,在制度、机制建设和教育培训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庭审质量。
6月5日,首场刑事审判庭审专项评查工作在海东市平安县法院举行,穆某以危险驾驶罪追究了刑事责任。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评委从“庭前准备、庭审程序规范、驾驭庭审能力、司法礼仪”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考核打分。据悉,这次刑事审判庭审评查覆盖全省两市六州,共有11场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