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结合开展效能建设活动 提高办案质效
会上,院领导要求,深刻领会全市机关开展效能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切实贯彻落实。结合法院工作,院领导作出了如下部署要求:一是把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与正在进行中的“三基”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捆绑打包。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基础性工作全面进步和基本能力的全面提升对于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互为促进。第一,抓好党建工作,促进审判事业健康发展。当前,司法改革试点任务艰巨,务必通过政治理论的学习与引领,树立改革意识、奉献意识和牺牲精神,做深化司法改革的实践者、推动者,减小司法改革阻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为全省基层法院创造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新经验。第二,对于基础性工作,始终常抓不懈。如,办案规范化管理、档案管理、三大平台建设等,这些都是我们法院基础性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务必及时落实到位。第三,基本能力建设是效能的关键所在。只有提高了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与水平,才能提高办案效率,才能提高审判质量,才能确保公平正义。因此,加强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是当务之急。二是把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与当前全省法院“信息化深度应用年”活动结合起来,一并推进。探索办公、办案现代化建设,提高我们驾驭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办事、办案效率。把握好利用先进技术与更新思想观念、提高司法能力的关系,顺应互联网技术变革的大趋势,在利用最新科技、打造信息平台上下功夫,努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当下,在巩固和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同时,在格尔木法院网站主页筹划设立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版块,加强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终端建设,方便当事人通过网络解决立案、信访等问题;完善公共查询系统,为当事人查询案件流程和执行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三是把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与问题导向结合起来。效能建设,决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口上的活动。眼下,“案多人少”的问题相当突出,务必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来破解瓶颈,提高审结率和执结率,防止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最后,院领导勉励全体干警担当自己的责任,凝心聚力,把效能建设活动过程,转化为攻克“案多人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