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木法院:兄弟法院联手执行 同心协力破解执行难

21.10.2017  03:34




        市法院执行局于2015年受理白某某等五人申请执行李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案件受理后李某某频繁变更手机号码、转移财产、多次变更常住地址导致该案一直无进展。

        法官为此案绞尽脑汁、费尽心思,终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而后又前往车辆管理所核实到被执行人李某某于2017年1月购买一辆价值20余万元的东风雷诺suv并落户到其妻名下。

        今年10月份该车辆多次出现在德令哈市,随后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统一部署格尔木市法院、天峻法院、德令哈法院4家兄弟单位联合执行。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天峻法院负责拘留被执行人李某某,德令哈法院负责查找并扣押车辆,格尔木法院负责给被执行人家属做思想工作,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各兄弟法院的努力下,在白雪皑皑的德令哈市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拘留后,其家属在法律的威慑下履行12余万元。

        执行难,异地执行更难。海西法院树立“全国法院是一家”的理念,对兄弟法院来请求协助执行的,做到“三个优先”,即要求协助执行的优先接待、优先出警、优先派车,海西法院同心协力共同破解执行难,对被执行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