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1个集体4名个人受最高法院表彰

28.01.2015  19:07

        近日,最高法院在北京召开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表彰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其中,我省玉树市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民和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鄂秀英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陆仲青、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蒲珣琦、海南州兴海县人民法院河卡法庭庭长王永成等3人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省高级法院要求,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全面落实最高院院长会议安排部署,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肩负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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