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省委印发《青海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建设和谐美丽青海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8月5日,省委正式印发了《青海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今年2月27日中央下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后,省委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我省组成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等14家单位参与的起草组,围绕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关键环节、难点问题以及如何创新突破展开充分调研。4月至6月,我省聚焦“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职称管理改革、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改革”三大专题进行了分析研讨,充分吸纳专家学者和人才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多次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
《实施意见》着眼于在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和扩大人才开放原则的基础上,注重融合发展、注重引育用并举、注重机制创新的基本原则,从工作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了7大项、26个小项的改革措施。其中,7个大项改革措施包括加快建立人才与“三区”建设战略融合发展机制、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引才引智机制、构建符合青海省情的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完善人才评价和流动机制、构建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完善党管人才工作运行保障机制。
《实施意见》紧扣我省实际,呈现出三个方面特点,第一,全面有进步,既贯彻中央部署,对中央相关意见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贯彻措施,又彰显青海特点,结合省情实际提出了新举措。第二,重点有突破,在人才评价和职称管理、人才引进政策、编制管理、创新创业激励机制、鼓励探索创新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突破性的改革意见。第三,举措有特色,《实施意见》从我省省情和人才发展实际出发,讲青海话、办青海事,突出融合发展理念,突出柔性引才理念,突出基层一线导向,突出青海精神引领。(何敏 青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