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出最大环保罚单 闽源钢铁因违法排污被罚一百五十万
◆本报见习记者桑志朋
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源钢铁)近日因违法排污被山东省济南市环保局实施按日计罚,处以150万元罚款。
这是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处罚额度最高的环境案件,也是济南开出的最大的一张环保罚单。
据了解,2015年1月23日,闽源钢铁因2号烧结机外排烟气中烟尘浓度超标,被济南市环保局依法立案,处罚款10万元,并于1月29日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月27日,执法人员再次复查时发现,2号烧结机外排废气中烟尘浓度达到55.7毫克/立方米,超过《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限值的0.86倍。
鉴于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济南市环保局对这家公司予以立案,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配套办法,环保部门要求这家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于3月10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考虑到闽源钢铁在2月1日至2月14日期间相关设施升级改造,经批准停运。除去停运时间和限期整改时间,从1月23日到2月27日,闽源钢铁共有15天排放超标,每日罚款数额为10万元,按日连续处罚总计罚款数额为150万元。
对此,闽源钢铁安全环保部副部长陈玉明表示,今年2月公司已投入3000万元对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2月15日开始进入调试阶段,但刚开始运行的时候设备工况不稳,导致烟尘排放超标。公司也将对除尘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今年4月,一套湿式静电除尘设备将投入使用。公司前期还投入6000万元上马一套静电除尘设备,10月底也能启用。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配套办法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行政拘留等一系列处罚措施,处罚力度空前加大。而“罚无上限”有助于改变以往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
据济南市环保局介绍,自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济南市环保局严格贯彻执行新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已经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9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17份,总计罚款657.86万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6件,并依法对两家企业下达了限产决定。
记者登录济南市环保局的官方微博@济南环保,看到了关于对闽源钢铁的处罚博文,不少网友进行了转发和留言,其中,网友米斯特—徐表示,希望济南市环保局可以再接再厉,加油保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