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严把精准扶贫“廉政关”

21.04.2016  10:30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海东市纪委下发《关于集中查处精准扶贫中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通知》,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廉洁高效推进,形成集中查处精准扶贫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政治环境,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纪委要通过各种措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集中排查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建立单独台账管理,集中统一分流,及时梳理处置。对其中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不适合谈话函询,不核实不足以给群众满意答复的,应扎实做好核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压实“两个责任”,集中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精准扶贫中庸懒散浮拖、工作不实的行为;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违规确定贫困户,办事不公正、不公平的行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土特产,索要财物,吃拿卡要,刁难申请人的行为;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的行为;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物资和资金的行为。落实“一案双查”,一方面要查处“四风”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另一方面,对扶贫开发领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的地方和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两学一做”、“两项整治”活动,加强精准扶贫个案分析和典型性问题专题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建议,强化警示教育,实现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

  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落实。市、县(区)纪委要加大对精准扶贫工作的专项巡察、督查力度,要以铁的纪律督促整改,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滴灌”、高效使用。各级纪委在查办案件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持之以恒查处精准扶贫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对问题线索及处置、立案、处分情况,实行上报制度,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指导和督办力度,确保执纪监督落实到位。年底前对信访反映多、问题比较集中的县(区)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