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创建市级临床特色专科

07.07.2015  19:47

   近日,海东市卫生计生委制定印发了《海东市市级临床特色专科创建办法(试行)》,将在全市各级各类医院中开展市级临床特色专科创建工作。

  据悉,《办法》规定市级临床特色专科应是在市、县(区)各级各类医院中具有医疗能力强、医疗质量高、具有区域技术优势和影响力的临床科室,要在本地区各医疗机构中起到示范、带动和引领学科建设、促进医疗技术发展的作用。凡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确认的二级以上医院,对符合规定的科室进行自评达标后,均可申报市级临床特色专科。申报市级临床特色专科的医院,应向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对最终确定的特色专科按规定期限进行公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