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城市信用排名大幅跃升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发布了10月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在全国被监测的262个地级市中,海东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第164名,信用监测综合指数为77.05,与年初相比排名跃升98位。
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是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和信用环境的客观反映,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的测评指标。今年来,我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体制机制建设、网站建设、信息归集共享、“双公示”数据上报、联合奖惩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实质性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我市举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扩充成员单位至49家,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海东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制度文件,形成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大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制度框架,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同时,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采取省级统建模式,市、县(区)两级信用平台及网站于2017年11月全面建成并上线运行,已融入全国信用平台网站“一体化”建设大局,基本实现上联省、横通部门、下接县(区)的全市信用平台网站“一网通”。形成了覆盖全市法人单位、自然人两大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49家市级成员单位、249家县(区)级成员单位实现数据对接。“信用海东”网站每天更新发布社会正能量、政府积极作为等新闻事件,营造诚信建设舆论声势。
据了解,今年我市通过强化工作举措,加大联合奖惩力度,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目前,已累计认定归集“红黑名单”信息1000余条,归集公示联合奖惩典型案例300余件,先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67例,其中限制高消费1219例、限制乘飞机985例、限制坐火车203例。对全市22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的人员开展了社会信用状况查询和审查。完成对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摸查和清理整顿,全市2个政府机构4宗失信案件全部执行结案。前后分三批公布了3家失信金融企业和拒不归还银行贷款的3个自然人名单。全市累计创建省级信用县1个(互助县)、市级信用县1个(平安区)、信用乡(镇)35个、信用村666个、信用户15.15万户。同时,将农村信用与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截至目前,完成信用户评定4.44万户,发放贫困信用户贷款5.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