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扫描“两院”工作报告

13.03.2017  23:35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旭文作工作报告。颜金梅摄

  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海燕作工作报告。颜金梅摄

  青海新闻网讯    2016年,海东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975件,办结11965件,同比上升5.58%和5.69%,收结案数居全省法院第二,其中,市中院受理1111件,办结977件;全市检察院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3人,提起公诉843人,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8人,其中大案要案15件……3月12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旭文、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海燕在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上,分别作了工作报告。

   去年全市法院收结案数居全省第二

  201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975件,办结11965件,同比上升5.58%和5.69%,收结案数居全省法院第二,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794件,审结683件,同比上升15.74%和18.58%,判处各类罪犯699名,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79人,执行死刑1人;判处缓刑175人,免刑21人,宣告无罪5人。

  【审理民商事案件】共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8126件,审结7657件,标的额5.39亿元,同比上升1.66%和1.36%。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和撤诉结案率72.85%,高出全省法院6.3个百分点,互助法院高达80.94%。市中院在审理互助131件劳动仲裁案中促成当事人和解,既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又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了条件。

  【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31.48%,同比上升5.67%,民和达70%。注重协调和解工作,力促资源、城建、公安、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乡政府等大类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59件,审结141件,同比上升1.92%和21.55%;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5件,准予执行率62.86%;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件。

  【强化强制执行】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209件,执结2861件,同比上升23.04%和24.72%,执结标的额5.21亿元,执结率89.16%,居全省法院第一。利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开户信息1.5万余条,涉案900余件,冻结、划拨存款299.33万元。司法拘留拒不履行被执行人61人(次),清理执行案款647.27万元。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公布失信自然人72人、失信企业6个,其中,43名被报纸、电视台及微信等媒介曝光,8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司法为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导诉台和远程视频接访室、配置查询机和LED电子显示屏,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查询、信访、投诉等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减缓免诉讼费93.5万元,发放执行救助金117.8万元。坚持诉访分离,接待群众来访1306人(次),同比上升49.94%,审查办理涉诉来信71件,同比下降38.26%。

  【深化司法体制】全市法院分两批次确定员额法官158名、法官助理103名、书记员90名,完成了“三类人员”按员额比例、岗位职责分类管理,使85.77%的人力资源优化组合配置到审判一线,高出全省法院3.77个百分点。院庭长办案4734件,占结案总数的39.04%,接近全省法院平均数。案件质效明显提升,一审息诉服判率92.36%,同比上升2.66个百分点,高出全省法院1.99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达95.53%。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7件,同比下降3.57%。评查案件5000余件,其中,网上巡查案件庭审视频质量535件。推行轻刑快审办案机制,89件刑案纳入快审程序审理,平均办案天数缩短为8天。

  【力促司法公开】建成科技法庭43个,实现数字网络化法庭25个;建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四大平台。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启动海东两级院网上庭审直播工作联动并实现常态化;市中院率先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和送达留证系统,实现对执行现场同步远程指挥协调和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审判执行和政务信息3.2万余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996份、市中院733份,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率达100%;在互联网同步直播庭审案件140件,占全省法院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海东市人民检察院

  去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3人

  2016年,海东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健全维稳长效机制,确保全市社会长治久安。

  【维护社会稳定】年内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3人,提起公诉843人。批捕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嫌疑人2人,批捕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176人,起诉238人。对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而不批捕12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而不起诉120人。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3人,不予批准逮捕9人,不予起诉8人。救助刑事被害人11人,发放救助金33万元。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件28人,其中大案要案15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10人。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件12人。查办行贿犯罪案件3件5人。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作用,在六县(区)和市直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0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万余人次。开展预防咨询78次、预防调查32次、案件剖析22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9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60次。

  【维护司法公正】共受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6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5件;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4件,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犯28人,依法追诉了9名被告人妨害公务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出抗诉8件,已审结6件,支持抗诉意见采纳率达100%。共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49件,共清理判处实行未执行刑罚案件9件9人,督促交付执行7件7人。对1299名监外执行罪犯列入社区矫正对象,纠正脱管2人,漏管7人。共审查处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77件。

  【推进检察改革】完成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工作,市检察院将13个处室整合为9个部局,县(区)整合为6个部局,实现了扁平化管理。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开通“两微一端”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重要案件信息41条,发布综合信息584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28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511份。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改革,会同市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58名,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