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4.02.2017  16:32

  2016年,海东市健全机制、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形成了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优惠政策相配套,社会互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去年,海东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救助程序,整合资源,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健全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权益。去年,海东市共发放救助资金49387万元,救助29.16万人次,为20.95万低保对象发放救助金31884.88万元。

  同时,海东市按照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原则,足额落实市、县(区)救灾财政配套资金380万元,提升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完成了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储备救灾帐篷2211顶、棉被褥等救灾物资17770套(件)。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修订完善了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受灾群众在灾害发生8小时内得到初步救助。

  海东市已建成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的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需求。去年年底,海东市投入资金2858.03万元为29504位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投入142.36万元为64048位老年人购买“两险”服务;为77552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5055万元,实现了县级指导中心、乡镇指导站,村(社区)指导员的三级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

  另外,海东市积极开展“暖冬行动”,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避寒所6处,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受助,确保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等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街面集中救助力度,在重点区域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救助。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劝导、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去年,海东为1721名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款129.72万元。(吕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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