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监管

13.10.2015  16:50

   今年以来,海东市各级环保部门以实施新《环保法》为契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在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湟水流域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行政效能不断提高。

  今年,海东市环保部门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违法案件6起,所有案件的查处严格遵循法律依据,做到了正确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查处了全省首例适用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案件。在建设项目的服务上,通过办事指南等方式,将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法定时限、收费标准、时限要求等进行公开,简化审批程序,尤其对重点项目实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和全过程监管。开辟绿色通道,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已审批项目60项。畅通诉求渠道,加快办理信访件,已查处环境信访12件,办结率达100%,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共3件。

  按照新《环保法》“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海东市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截至目前,共排查排污企业325家(次),出动人员1081人(次),查处违法建设项目8家、违法排污企业318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8家、责令限期改正52家、罚款16家,共74万元,取缔关停小微企业98家。

  据悉,环保部门将切实贯彻好《环保法》,开展认真、细致的环保大检查,提升执法精细化,切实运用好《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权力,严惩一批典型的违法案例和违法企业,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采取综合手段,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