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博爱一日捐”成效显著

21.08.2017  22:11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根据海东市红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通知》要求,于5月-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在各县(区)、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下,海东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根据海东市红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通知》要求,于5月-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在各县(区)、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下,海东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为扎实有效完成好“博爱一日捐”工作,各市直单位、各县(区)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把“博爱一日捐”工作作为帮扶济贫的民生工程来抓,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组成工作组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同时,市红会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市直单位、六县(区)募捐工作进行实地督促检查,保证了工作的扎实有效。大部分市直单位、六县(区)红会组织得力、踊跃捐款、扶危济困,体现了他们的博爱,也反映出海东干部队伍良好的素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是强化宣传,实效良好。 为保证“博爱一日捐”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市直单位及六县(区)红会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在电视台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同时采取集中募捐与分散募捐相结合,变坐等捐款为主动走出办公室,深入各单位抓住教育、卫生、公检法等重点行业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营造了开展一日捐工作的氛围,得到了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   三是严格收交,公开透明。 各市直单位、各县(区)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履行捐款收交手续,确保捐款按一日工资标准足额上交。市红会安排专人负责捐款的接收上交,并向捐款单位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同时搞好统计、汇总和统一专户储存,在收款、汇总、储存上不差一分一厘,并将每笔捐款数额通过简报及红会网站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布,使捐款情况更加公开、透明。截止8月16日,市直65家单位,已缴捐款56家,及六县(区)红会募捐款共接受422万余元,与去年同期收缴度增高,其中:市直单位35万余元、互助县110万余元、乐都区85万余元,民和县64万余元、化隆县61万余元,平安区43万余元、循化县24万余元。(募捐还在继续中)   四是博爱捐款,扶危济困。 此次“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结束后,本会将从收缴的募捐款中,按比例给六县(区)红十字会返还募捐款。所有募捐款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为全市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活动,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推动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