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召开市委督查巡视工作专题会议
青海新闻网讯 2月18日,海东市委书记于丛乐主持召开市委督查巡视工作专题会议时强调,巡察工作要把握重点,聚焦党内监督,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强化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巡察,全面加强巡察工作。
市委副书记李国忠,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朱泓,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启福,市委常委、秘书长曹幼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罗保卫及市委督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督查巡视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委督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和《中共海东市委督查巡视工作暂行办法》修订的事宜,听取了全市四个巡视组2015年工作情况汇报。
于丛乐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骆惠宁书记在省十二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各市(州)党委要抓巡察工作,可成立巡察组”这一要求,海东市委拟将对原来成立的市委督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海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市委《督查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出台以后,对督促全市各项工作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海东要按照省委巡察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海东实际,抓紧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使巡察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
在分别听取四个巡视组开展督查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后,于丛乐说,海东作为地级市,率先开展了督查巡视工作,两年来,督查巡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各巡视组汇报的情况来看,各组的督查巡视工作虽各有侧重,但都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动掌握了全市各地、各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工作质量得到不断提高、经验得到不断积累,工作方式得到不断创新。 于丛乐强调,在今后的巡察工作中,要把握重点,聚焦党内监督,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强化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巡察,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精力的投入,全面加强巡察工作。市委巡察组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和线索上,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要着力发挥好“巡”的利剑作用和“察”的监督作用;要把巡察工作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要准确把握政策尺度和问题性质,切忌巡察工作方式简单化。同时,要按照“四个全面”的部署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有效开展巡察工作,使海东巡察工作取得更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