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将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

29.04.2015  16:50
核心提示:   4月28日,记者从海东市中级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大力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案件受理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后,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解决群众反映立案难的问题。   海东市中

   4月28日,记者从海东市中级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大力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案件受理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后,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解决群众反映立案难的问题。

  海东市中院自2014年12月中旬以来,根据最高院《关于做好年底立案受理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积极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开展登记立案,并先后制定了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立案登记表和执行案件立案登记表,以及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登记表、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预收诉讼费通知书、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在立案登记工作中,该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和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和申请执行的,予以登记立案;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对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或者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对当事人耐心地进行释明,并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合法权利。

  同时,从今年5月1日起,海东市两级法院将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4月20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立案登记制共立案80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40件、行政一审案件6件、执行案件3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