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8起

03.03.2015  16:22
核心提示:   海东市森林公安机关从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2月27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8起,行政处罚行为人67人次、收缴罚款12.056

   海东市森林公安机关从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2月27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8起,行政处罚行为人67人次、收缴罚款12.05614万余元。

  据了解,在此次的专项行动中,海东市森林公安局共收缴猎捕工具4套、清查整治古玩市场等重点场所1处、清理整顿木材市场及木材加工场所8处、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6个、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8起,行政处罚行为人67人次、收缴罚款12.05614万余元。其中,乐都区森林公安局在乐都区芦花乡九架山村村民郭某家中查获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鹰四只。其中活体三只,死体一只。在乐都区芦花乡营盘湾村村民杜某某家中查获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鹰一只(已被肢解)。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杜某、郭某因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乐都区森林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自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东市森林公安机关根据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主动出击,集中警力,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威胁生态安全的涉林违法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并加强同当地公安机关技侦部门、网监部门和工商部门的情报、网络信息交流、加强对相关特种行业的监管,坚决把森林资源看住,把林地守住,把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护住。同时通过《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加入到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中来,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营造和谐绿色的生态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