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筑牢生态建设“地基”——生态海东行系列报道之五
加强耕地保护和采矿权出让管理、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抓紧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及恢复规划……近年来,海东市立足“生态海东”建设,坚持多措并举,在保持全市302万亩耕地保有量和25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同时,及时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全面规范采砂行为,还民青山绿水,为“生态海东”打下坚实“地基”。
在工作中,全市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市、县(区)、乡、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进一步落实保护措施,形成了市、县(区)、乡、村四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采矿权出让管理,积极完善资源开发管理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资源开发准入门槛。大力推行“点上开发,面上保护”。通过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专项全面清理和调查,努力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根据《海东地区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开采的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从严从紧审查批准新设采矿权,严格审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环境保护等要件。全面排查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圈而不探”及严重破坏矿区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查处。另外,严格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矿山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指导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矿山复绿等工作,及时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对长期缺乏科学、合理的开采设计和工程布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非常突出,山体坡面挖损严重,地貌景观遭受到严重破坏的废弃采石场矿和采石场,积极申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在加强矿山开采活动监督管理方面,制定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偷采盗采砂金资源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湟水河流域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了辖区内偷采盗采砂金的排查工作,集中力量对排查出的重点地区进行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并对湟水流域、黄河流域砂石资源开采秩序进行了整治,全面规范了采砂行为,制止了违规排放洗砂污水的违法行为。
另外,为了能够给海东市产业发展、农业布局、地下空间利用、工业园建设、水资源利用等方面提供基础资料,积极开展由中国地质调查局水工环中心负责实施的青海东部城市群重点地区1∶5万水工环地质综合调查评价项目。同时抓紧编制海东市矿山地质环境整治及恢复规划。对矿山开采所造成的地质灾害、土地资源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含水层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咸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