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认真履行职责 发挥职能作用
海东市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立足职责,积极创新,勇于探索,为市人大及常委会做好协助服务工作。一年多来,承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市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对口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共7项,向常委会提交各项报告5件,督办常委会审议意见4次,接待、受理和转办涉法涉诉类来信来访50余人次30余件,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为今后顺利开展委员会工作奠定了基础。一是认真开展专题工作调研,积极支持司法机关的工作。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为目标,先后对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预防和侦查工作,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帮助和支持他们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司法工作的水平。二是着眼于促进依法行政,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对人民调解法和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提出了执法检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相关议题提供了参考依据。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对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办理常委会关于人民调解法和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进行了督办,并协助常委会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协助常委会召开联组会议,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评议,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人作了表态性发言,测评和评议结果还在《海东时报》上进行了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对全市四个自治县的立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各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市一级层面帮助指导各自治县做好立法工作。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受理的大部分涉访涉诉案件,通过由司法机关说明情况、或审查后进入再审程序等形式得以依法解决,维护了上访人的合法权益。五是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青海省邮政条例草案、青海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进行了立法调研,对青海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反贪污贿赂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六是结合常委会党支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加强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人大业务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及经济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今后我们将继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尝试和积累有益的做法和经验。继续积极开展好工作调研和法律监督,在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对司法机关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开展评议,创新专项工作评议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司法人员的任后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做好对信访案件的综合研究分析,提高信访件的办成率。加强对专委会委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回头看”,巩固和发展教育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