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进海东】海东去年有289个“优良天”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重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大力推广交通清洁化,首批30辆天然气公交车上线运营,第二批50辆纯电动公交车即将投放;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5000余辆;改造燃煤锅炉116蒸吨;完成部分高载能企业污染深度治理……
2015年,海东在大气污染防治上狠下功夫,全市空气优良率达79.2%以上,美丽家园建设成效显著。
严控“两高”淘汰落后产能
去年,海东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节能减排,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高标准、严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海东市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大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工业项目的建设力度,通过降低煤炭消耗量,下降原煤占能源消费量的比重,减少二氧化硫新增量。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工艺和落后产能,依法关停敏感区域内污染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的企业。加大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力度,重点淘汰大中型柴油货车和大中型柴油客车,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新上交通抓拍系统,强制、倒逼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同时,重点督办污染物排放量较高企业减排设施的建设力度,如乐都耀华玻璃厂必须上脱硝设施,日产1000吨水泥回转窑必须上脱硝和低氮燃烧设施,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电解铝碳素生产必须上脱硫设施,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
进一步加强减排项目的运行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台账,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充分运用经济手段调剂总量指标,督促企业加大治污设施投入,以产业升级促进污染减排。
“治气”工作有了新突破
在治气方面,海东市去年投资2800万元购置了绿化喷雾、吸尘、洗扫等专用车辆,大力实施道路机械清扫、洒水保洁,核心城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去年,完成燃煤锅炉煤改气116蒸吨,累计完成506蒸吨,沿湟四县(区)煤改气基本完成。完成黄标车淘汰5000余辆,累计淘汰12662辆,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基本淘汰完毕。督促21家企业投入2亿元,进行厂容厂貌综合整治、修建易扬散材料堆放棚、改造除尘设施。建成投运24家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扩充了环境容量。
去年1至11月,乐都区空气优良率为77.8%,比去年同期上升9.5个百分点。平安区空气优良率为75.4%,比去年同期上升4.8个百分点。海东全市全年空气优良率达79.2%以上。
海东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狠下功夫,认真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对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查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排查排污企业325家(次),查处违法建设项目8家、违法排污企业318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8家、责令限期改正52家、罚款16家共74万元;取缔关停小微企业98家;约谈了4家企业。
一批节能减排项目将上马
近年来,海东市发改委、财政部门围绕“交通清洁化、城乡绿色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等开展“四化工程”,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成效。
2014年,在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上的大力支持下,海东市积极申报编制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城市总体实施方案和交通清洁化等专项方案,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之列。从2015年至2017年,每年国家将补助海东市综合示范城市资金4亿元,三年累计12亿元。海东市按照优先安排能够有效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项目,重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光伏发电及天然气利用;优先能够有效消减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重点安排能够明显消减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能够明显消减氮氧化物排放的工业脱硝工程、商用车燃料替代及黄标车淘汰;能够明显消减二氧化硫排放的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业余热发电、节能、脱硫工程等项目的筛选原则,研究提出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经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市发改委及时下达两批(次)2015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共计下达项目98项,项目总投资53.29亿元,下达节能减排奖励资金6亿元,为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截至目前,首批下达的46项项目,总投资19.18亿元,已开工建设38项,完成投资9.39亿元,其余8项因规划、环评、土地等前期工作缓慢未开工;近期下达的第二批52项,总投资34.1亿元,各县(区)及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和拨付资金,计划今年3月前全部开工建设。
全面整治环境突出问题
去年,海东市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各类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做到环境执法监管全覆盖,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了全面“诊断”。
据了解,在201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海东市列出9个督办问题和3个重点督办问题。在此基础上,市环保部门又自我加压,排查筛选出地处敏感区域、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的18个问题作为重点督办问题。为推进这30个问题的解决,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去年4月份由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专项督查,各县(区)也按照时限要求有序推进。此外,印发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督办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督办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市长与各县(区)政府“一把手”签订了责任状。
截至去年底,30个督办问题中的互助柏木峡矿山生态恢复、平安王家庄矿山生态恢复、循化污水处理厂运行、循化恒祥和化青养殖场治污设施建设等4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西部水电公司安全防护区内农户搬迁问题、互助西坡水源和南门峡水源地安全隐患整治等问题也有了实质性进展。
环保部门将持续跟踪督办按期落实30个重点问题,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大检查工作,争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方面都有突破,加强环境保护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