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紧盯“节日病”对症开“药方”

04.04.2019  13:41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清明、五一、端午节将至,中共海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清明、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上下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维护好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通知》要求,在清明、五一、端车临近的关键节点,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和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继续从一件一件小事抓起,以钉钉子精神抓牢抓实作风建设。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清明、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充分利用宣传平台,重申节日期间作风纪律要求,公开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党员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文明祭祀,杜绝破坏社会风气,污染生态环境,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强调,节日期间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严禁违规用公款开展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公车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借用车辆用于接待亲友、踏青游玩、私人扫墓、祭祀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消费卡和参与违规组织的高消费健身、娱乐和旅游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减免个人门票等相关费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赌博等与身份不符的场所的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事宜产生的任何费用。

  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紧盯管理“死角”和监督“盲区”,继续采取集中检查、暗访检查、交叉检查、上级直查等方式,层层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律从快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纠正“四风”一刻不松、半步不退,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履职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