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要绿肺 监管应统一

12.02.2015  12:03

  污染减排一直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考核各级政府绩效的约束性指标,在进一步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规范整治等一系列治污措施之后,确保排污企业减排效果成为环保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此,政协委员王敬东呼吁:海东市相关部门应完善和统一对排污单位的监管标准。

  王敬东是乐都金鼎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人,他说,作为排污企业,他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环保部门提出的标准要求,先后配置了余热发电、脱硝、自动电力监测等减排节能技术,累计投资约一亿两千万元。目前在粉尘处理等环保问题上,也已经通过了各级政府和各个专业职能部门的技术检测。但目前,就本区域范围来看,执行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方面以及对企业的监管标准上,并非一致。甚至有部分设备落后,污染减排能力较差的排污企业,仍然在作业生产。

  就此话题,乐都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新建的排污项目,首先要通过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针对该项目制定出相应的报告文件,来确定其污染级别。此时,项目方必须依照环保部门评价出的污染指数和相关排污事宜,配套相应级别的减排设备。而至于项目方在减排设备和技术上投资多少,则要与项目实际的锅炉大小、场地大小等实际情况相结合来衡量。而针对现有的排污企业,按照《关于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今后将对违规排污企业进行及时整改,完成6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大的生态环境整治任务。将对乐都汤阿地区1家碳化硅、10家铁合金企业烟尘无组织排放问题,乐都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未按计划开工建设问题,乐都区湟水支流、陆地22家砂石场无序开采,洗砂废水未处理直排,造成生态破坏和水污染问题等进行集中整治。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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