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海关系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信息第28期)
我省海关系统按照海关总署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大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效能,加快我省企业通关效率,促进外贸回稳向好。
(一)深化业务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一是稳步实施通关监管体制改革。积极协助省口岸办全面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为建设青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供全方位支持。继续深化关检合作“三个一”,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2016年7月,与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订《关于进一步完善关检合作机制的备忘录》,进一步优化关检协作机制。同时,在正式启用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统一版“一次申报”系统基础上,积极推进“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工作。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推进西宁海关二级风险防控中心建设,做好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各项对接工作。通过机构重组、制度重构、流程再造,推进西宁海关执法管理的集约化、扁平化和智能化。
二是积极配合地方有关部门,推进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验收、封关运营工作,该中心于2016年7月29日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组的正式验收。通过制定《西宁海关关于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封关运营前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向海关总署监管司、综合统计司申请监管和统计代码,实地跟进了解保税物流中心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加强对入驻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首家企业的联系沟通和业务指导,做好首票货物通关的服务工作。2016年10月28日,该保税物流中心正式封关运营。
三是大力支持中欧班列项目。一方面,关领导带队赴乌鲁木齐海关隶属阿拉山口海关实地考察物流交接所、口岸综合服务大厅、货运代理公司及铁路集装箱吊装现场,并与之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确定采用转关直转模式通关,最大限度保障班列顺利通关。另一方面,按照“管得住、通得快”原则,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报海关进行核批,依法在监管场所外实施监管,为企业提供了便利;在报关大厅设立专门窗口,及时解决企业通关问题;连续40余次抽调关员上门开展集装箱装载监管服务,实现海关监管与货物装载的同步进行,最大限度地提高了通关效能。
(二)继续深化简政放权,为企业减负增效。
一是加快编制西宁海关权力和责任清单。按照《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和海关总署的要求,进一步厘清职权界限,提出保留、取消和调整的意见。对清单中列出的权责事项,逐项审核权力运行流程,重点梳理西宁海关监管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同时,按照高效、便捷的原则,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简化监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继续优化内部核批。在西宁海关核批目录已经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经办、审核、批准各环节的权限和应负的责任,形成权责明晰、有效制约、精简高效的核批机制,切实提升内部核批实际效能。坚持效率导向,优化作业流程,精简作业环节,提升执法效率,让社会各界充分感受改革的红利。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科技手段,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事中事后管理力度,使层级监督和内部控制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强化涉企收费管理,并杜绝改头换面、擅自调整或增加收费项目的行为。目前我关无涉企收费项目。
(三)优化公共服务效能,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方面,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务公开。将西宁海关履行职责促进外贸的相关信息作为公开重点,确保企业可以及时通过西宁海关门户网站获取政策法规变化最新情况。推进海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在海关门户网站开通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查询。发挥好“夏都金钥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新媒体平台影响力,拓展海关宣传渠道。
另一方面,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强化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处长巡视科长带班等要求,在业务现场实现了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大力推广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在报关大厅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时限清单、受理单、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等制度材料基本文本,推进实体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取消各类业务操作中不合理的或实践证明不必要的手续和环节,少做“无用功”,推动海关各项管理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积极推动青海省进出口数据向公众开放,扩大数据开放范围,取消不必要的数据开放限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西宁海关供稿)